汽车经销商李某甲沉迷于购买体彩和在境外网站赌球,骗取多家公司购车款178.4万元。经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某甲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同时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归还被害单位。
这一案件不仅给企业带来巨额损失,也对当地营商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守护良好营商环境。
某公司销售人员李某乙通过合作伙伴结识了汽车经销商李某甲。2023年3月,李某甲声称其名下的四川B公司要订购2台专用汽车,在李某乙的促成下签订了购销合同。同月,2台车被送至合同约定地点,李某甲出具了收条。
催要车款时,李某甲均以买家未付款为由拒付。2023年4月,李某乙通过多方查证,发现李某甲在提车当日就已低价将2台车卖出,且收到了车款。原来,负债累累的李某甲找李某乙买车,并不是为了从中赚取差价,而是打起了购车款的主意,所有车款被其用于偿还债务和赌球。2023年6月,李某乙到派出所报警。
究竟是合同诈骗还是合同纠纷?曾都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李某甲多次故技重施,在负债累累且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将收取车款用于赌博、还债和挥霍,无实际履行能力和诚意,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涉嫌合同诈骗罪。
去年7月,曾都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李某甲提起公诉。通过该院一系列行动,有力打击了此类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行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修复被破坏的营商环境秩序,让企业能够在一个更加安全、公平、有序的环境中开展经营活动,增强了企业投资和发展的信心。(通讯员:李鑫鑫、王江杰)
(审稿人:韩奇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