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随州市随县人民法院在调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巧用案外人提供担保的形式,为诚信履约“加码”,高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顺利化解矛盾。

2023年9月,被告严某因资金周转需向某银行贷款10万元,并由被告曾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按约向被告严某发放了贷款10万元。后严某收入下降,自2024年9月起多次逾期还款,尚欠贷款本金99160.72元及相应利息。原告银行多次与两被告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因案件事实清晰,随县法院征得双方同意,委派民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法官同步指导。调解中,严某、曾某愿还款但求分期,银行则担忧对方不履约拒绝。

承办法官与调解员确定“一方面引导被告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计划,另一方面积极寻找债权履行保障方案”的思路。与此同时,被告曾某的父亲得知情况后,主动提出为案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出具担保书。承办法官得知后,迅速会同调解员审查了担保人的身份信息,并向原、被告双方充分解释案外人担保机制,向案外人老曾释明其应承担的保证责任及风险,让各方清晰认识到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

最终,原告银行在综合考虑严某还款意愿、老曾担保能力及亲情增信作用后,同意分期还款方案。被告严某当场支付了5000元,原、被告双方及案外人就剩余款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严某分期清偿,被告曾某及案外人老曾共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至此,案件顺利调解。

随县人民法院在民事调解过程中,引入案外人担保机制,使调解结果具有更强的可执行性,一方面能打消债权人对债务人‘赖账’的顾虑,有利于实现债权人的诉讼利益;另一方面能督促债务人自觉履行债务,促进调解协议的高效履行。(通讯员:任骊、王杰)

(审稿人: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