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南漳县检察院为未成年建立“黄橙红”档案,将未成年人罪错行通过精准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等司法手段干预,并建立“一人一档”动态追踪机制,收到良好效果。
一个月前,家住南漳县李庙镇的初二少年小强(化名)因父母长期在外务工、缺乏关爱而厌学辍学,任凭老师和亲属如何劝说都不肯返校。公安机关收到学校反映的情况后,联合检察机关到其所在地走访调查。约谈监护人指导其加强亲子沟通、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小强进行心理疏导,联合学校老师开展一对一学业辅导……像小强这样的案例并非个例,通过“司法+关爱”工作模式,检察机关联合多部门已助力多名辍学未成年人重返校园。
今年初,南漳县检察院、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合出台分级干预矫治实施办法,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划分为“黄橙红”三级:对实施多次逃学、无故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的“黄级”对象,实施临界预防、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结伙斗殴、吸食毒品等严重不良行为的“橙级”对象,实施训诫、专人矫治;对实施涉罪行为的“红级”对象,则通过精准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等司法手段干预,并建立“一人一档”动态追踪机制。
在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实践中,南漳县检察院以“联络站+综合治理”为切入点,组织青年干警深入重点乡镇查阅司法档案、走访学校、召开专题座谈会,对未成年人信息展开专项摸排。记录显示:123名需重点关注未成年人,另有634名留守儿童被纳入保护网络。
近期回访中,检察官发现,曾因盗窃被标记为“橙”级的未成年人李某,经矫治后不仅重返校园,还主动加入社区志愿服务队。
数据记录着行动。3次“主题党日+为民办实事”活动、12场覆盖2000余名青少年的法治巡讲,为10余名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成功干预3起极端心理危机事件……“未成年人保护要融入基层治理防护网,法律条文是框架,这些细小的改变才是保护网的绳结。”该院副检察长何苗说。(通讯员:刘楚静、尹周航)
(审稿人:严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