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抚养权争夺往往是撕裂家庭的“最后一道伤”。但在湖北省随州市随县人民法院厉山法庭,一场特殊的调解让破碎的婚姻里照进了完整的爱。
近日,该法庭法官马皓月拨通了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的电话,回访双方离婚后共同抚养女儿的情况,听筒里传来了当事人轻松的笑声:“轮流抚养后,孩子反而更开朗了,我们也学会了‘换种方式’爱她。”
2025年初,张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庭审中双方均对离婚没有异议,但在女儿的抚养权问题上,双方均表达了想要抚养孩子的强烈意愿。双方在抚养孩子的问题上态度坚决,均不肯放弃抚养权。
面对双方激烈的争执,承办法官马皓月敏锐地察觉到,这争执背后是对孩子的共同关爱。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马皓月深入与双方沟通,了解到二人抚养能力与条件相当,且现居地处于同一区域,无论孩子跟随哪一方,以后的生活和教育条件都不受影响。
“既然双方都有抚养能力,又住在同一个地方,为何不试试轮流抚养?既满足你们双方对孩子的关爱需求,又为孩子创造完整成长环境。”马皓月继续向双方释法说理道:“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双方在马皓月的引导下逐渐冷静,意识到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双方的爱。最终,二人在法院的主持下,郑重签署调解协议,约定二人轮流抚养孩子,以一年为期进行轮换,在不影响孩子正常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双方均在对方抚养期间享有探望权。至此,这场抚养权争夺战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通讯员:任骊、谢凤雪)
(审稿人:严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