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北随州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当事人任女士专程向该院宁丹源法官团队赠送了一面印有“耐心调解化纠纷情理交融暖人心”字样的锦旗,一场横跨7年的石材货款纠纷圆满落幕。

随州市随县吴山镇被誉为“中国花岗岩之乡”,石材产业兴盛。2018年,任女士向刘先生供应黄金麻石材,双方口头约定完成多笔交易后,刘先生拖欠9万余元货款未付。多次催要无果,任女士于2025年1月起诉,案件上诉至该院后由速裁团队承办。
承办法官宁丹源研判发现,双方系长期合作的商业伙伴,虽争议金额不大但僵持多年。“石材行业重信誉,或许能以调解化解矛盾。”首次调解时,刘先生情绪激动:“关系这么好却突然起诉,何况货有质量问题,最多给一半!”任女士则坚持:“质量问题当时未提,欠款至少付80%。”
法官从证据和诉讼风险入手,向刘先生指出“已签收使用的石材主张质量瑕疵需充分举证”,又向任女士说明“调解要兼顾权益与执行效率”。一番疏导后,刘先生同意支付70%货款,任女士让步,“再加 5000元但需一次性付清”,双方约定择日签协议。
5月16日签订协议时,刘先生突然提出“五天后付款”,任女士当即表示“不签了”。法官给刘先生算“信誉账”:“做生意讲诚信,别因小事影响口碑。”最终,刘先生当场支付全部调解款,双方签署协议。
“口头交易一定要留痕。”法官特别叮嘱,“发货单、验收记录等都要保存,避免纠纷无据可查。”任女士感慨:“这不仅是结了旧账,更给以后交易上了法治课。”
宁丹源法官表示:“调解需引导当事人算清法律、经济、信誉账,用‘交易习惯+行业规则+司法保障’的复合解法,才能实现最佳解纷效果。”(通讯员:李海波、任骊、杨娴)
(审核:严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