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广水人民法庭审结一起装修合同纠纷,通过“现场勘查+多轮调解”的方式,既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也避免已开业的酒店因二次鉴定扩大损失。
2023年10月,原告常某因经营酒店需要,与某装饰公司签订室内装修合同,约定装修预算220万元,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半包工程工期75天。装修工程推进至第二期时,常某认为装饰公司未按图纸施工,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装饰公司则因常某未按约支付二期款项而停工,双方僵持不下。后常某诉至广水市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据实结算工程款并索赔20万元违约损失。
案件受理后,根据原告申请,法院依法委托专业机构对已施工部分进行工程质量鉴定,鉴定报告显示多处工程存在不合格情形。工程质量问题解决后,当承办法官对案涉工程造价进行调查时,发现原告在质量鉴定期间已另行安排施工队完成酒店装修并恢复营业,导致工程造价无法鉴定评估。经对案情进行深入研判后,承办法官认为,若继续推进工程造价鉴定,不仅破坏现有装修导致酒店停业损失扩大,也会给当事人增加鉴定费用负担。
鉴于直观了解装修实际状况对认定事实及促进和解至关重要,承办法官遂将调解现场放在酒店,并组织原被告双方到现场勘察、当面沟通。调解过程围绕责任认定、损失核算、费用分担等核心争议层层拆解。在承办法官反复沟通下,双方对赔偿的预期差距逐渐缩小。
最终,原被告双方在承办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装饰公司一次性退还原告常某部分装修款并承担本案鉴定费、诉讼费,各项合计人民币19万元整;原告常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协议达成后,双方均对法院高效解纷表示由衷感谢。(通讯员:任骊、夏丝丝)
(审核:严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