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您店里这些面包的配料表还含有脱氢乙酸钠吗?”“早就不敢用啦!市监局来查过了,培训也参加了,违法的事咱不能干!”近日,当湖北省南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再次走进这家因销售含禁用添加剂面包被点名的店铺时,店主回答得干脆利落。

变化的起点,要追溯到三个月前的一次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行动。

当时,南漳县检察院深入县域多家超市、面包蛋糕店实地走访。他们发现,部分店铺销售的面包、糕点等食品配料表上,赫然标注着“脱氢乙酸钠”。

脱氢乙酸钠作为防腐剂,过去广泛用于面制品,但新研究显示其长期摄入可能危害健康。今年3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明确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得用于面包、糕点、焙烤食品馅料等食品中。然而,部分问题食品仍在货架上流通。

面对关乎千家万户餐桌安全的重要问题,南漳县检察院迅速制发检察建议,直送相关行政部门,阐明问题的严重性和整改的紧迫性,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其及时查处食品经营主体销售含有脱氢乙酸钠成分的面包、糕点、焙烤等制品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建议后,迅速成立专班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印发了《南漳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添加剂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城乡接合部批发市场、校园周边糕点店、面包房等重点区域,对全县范围内的大型超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小作坊等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短时间内,县域范围内标注或疑似含有脱氢乙酸钠的问题食品被有效清除,实现了动态清零。同时,为强化源头预防,南漳县还组织辖区27家食品批发经营企业进行新国标专题培训,帮助企业树牢安全底线,共筑食品安全防线。(通讯员:徐京、韩信羽)

(审核: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