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法官助理杨娴在协助法官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时,上诉人吕奶奶的大儿子、二儿子纷纷诉说着对母亲及两个弟弟的不满。

这场官司源于去年吕奶奶的一场大病。2010年,吕奶奶自老伴去世后一直一个人居住,期间主要由两个小儿子进行照料。2024年9月,吕奶奶因腰椎问题住院花费4000余元,出院后因生活不能自理,住养老院花费1万余元。

当账单摆在四个儿子面前时,三十年前分家时的旧账被重新翻出,眼见兄弟间火药味越来越浓,吕奶奶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大儿子、二儿子支付赡养费和医药费。经一审法院判决,大儿子与二儿子不服上诉至随州中院。

承办法官在接手案件后,迅速阅卷厘清争议焦点,鉴于该案涉及养老及亲情关系,且经过一审判决,双方矛盾较大,如果再次直接判决,可能无助于吕奶奶后期养老问题的解决和亲情关系的弥合,遂决定组织庭前调解,并由法官助理杨娴协助询问及调解工作。

看着满是怨气的兄弟四人,杨娴放下手中案卷,询问吕奶奶想住哪,吕奶奶坚持维持现状。

在杨娴的劝导下,三儿子提出了一个方案,要求老大、老二先把吕奶奶去年生病住院的医疗费及出院后住养老院的费用进行分担,考虑到两个哥哥的经济情况,两个人算一份,各负担六分之一的费用,并且为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提议由兄弟四人再各自拿出一部分钱,成立一个“养老基金”解决吕奶奶今后的医疗、护理费用问题,吕奶奶平时的生活还维持现状,由小儿子照料。

此时,坐在旁听席的老大儿子称愿代父出养奶奶的钱,老大认可老三方案并接受儿子代出,老二表态与大哥一致。在征求老四意见后,杨娴立即根据该方案制作了和解协议,经承办法官审核,四兄弟签字确认后,吕奶奶也当庭向法院递交了撤回起诉申请书。

走出法院时,杨娴望着他们的背影,在工作日志里写道,“家事审判的终极目标,不是分清对错,而是让法理和情理在亲情中重逢!”(通讯员:李海波、任骊)


(审核: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