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襄阳市检察院、襄阳市消费者委员会、襄阳高新区检察院联合召开专题研讨会,聚焦知识产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热点难点,就深化落实此前签订的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类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进行研讨,细化具体案件办理的实践方案,积极构建协同保护消费者权益大格局。

此前,襄阳市检察院与襄阳市消费者委员会针对涉知识产权类公益诉讼案件,从线索移送、办案沟通、日常联络等多方面达成工作协作机制。一年多以来,双方共同致力于提振消费信心、护航消费者权益保护,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该机制落实。

研讨会上,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介绍了近年来开展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具体做法、典型案例及机制建设,襄阳高新区检察院就双方拟开展协作的沈某波等十五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进行介绍。

“襄阳市检察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涉案金额大、人数多、影响范围广,侵犯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符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法宣部主任胡翠兰表示,此次专题研讨解决了系列实践难题,特别是在起诉对象界定和惩罚性赔偿适用上形成具体操作指引,是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深化落实,为未来高效、规范地办理此类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襄阳市检察机关表示,将持续深化与消费者委员会的常态化、高水平协作联动,不断探索构建更为紧密高效的合作模式。通过办理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引领力的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侵权行为,充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激励创新创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通讯员:胡晓雯)

(审核: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