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后,这笔钱就要不回来了。没想到检察院帮我们恢复了执行!”近日,一位企业代表在接受南漳县检察院回访时感慨。
今年4月,南漳县检察院主动出击,依托数字检察监督平台将公安机关掌握的涉赌行政处罚人员信息,与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数据碰撞”,系统性地从“活跃赌徒”中精准定位“失信老赖”。这一比对,迅速锁定了在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仍频繁参与赌博活动,存在隐匿财产、逃避执行重大嫌疑的黄某等4人。
检察官随即依法调阅相关执行卷宗和行政处罚文书,并走访当事人进一步核实。调查发现,黄某在“终本”后并未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反而多次参与赌博,单次赌资高达4000元,其余三人也存在类似行为。
法院在执行阶段已采取常规查控措施,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这些持续输出的赌资又是从何而来?
通过深入核查银行流水与收入来源,检察官逐步揭开了真相。这4名被执行人故意隐瞒真实收入、未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在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后仍不履行法律义务,反而将工资、补贴等收入用于赌博,其行为不仅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也导致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长期无法实现。
随后,南漳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发出类案检察建议,建议对黄某等4名被执行人展开调查,对其在纳入失信名单后仍进行赌博等高消费行为,依法视情节采取罚款、拘留等司法惩戒,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将赌资来源列为财产线索,及时恢复相关案件执行,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
同时,南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联席会,推动与法院、公安机关建立涉赌人员财产线索常态化移送机制,打通数据壁垒,通过“数据筛查+人工核查”的衔接机制,实现检察机关从被动受案向主动监督的履职转变,为法院拓展财产调查渠道提供支持,增强执行合力。
南漳县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对相关赌资来源进行核查,目前已恢复4起案件的执行程序。其中,一家企业申请执行的11000元欠款,已成功执行到位2500元。(通讯员:尹周航、荣浩)
(审核:严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