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就想赚点快钱,觉得‘笑气’不是毒品没大事,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才明白我卖的不仅是害人的毒药,更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因贩卖“笑气”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被告人周某懊悔不已。近日,经襄阳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周某等5名被告人九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

周某是牵头者,他抱着“赚快钱”的念头重操旧业,通过网上聊天软件联系上家,一次性购入300瓶“笑气”,还找来狱友郝某帮忙运货。郝某怀着侥幸心理多次协助运输,赵某也被利益诱惑加入。三人明确分工:周某统筹联络、分配任务,郝某跨区域拉货,周某与赵某共同接货,赵某还负责送货。

在利益驱使下,这条“笑气”非法销售链条进一步延伸。张某、陈某得知周某有货源后,找上门大批量购入,通过加价零售牟取暴利。陈某负责对接周某拿货,张某专门收钱并送货,一个包含进货-运输-分销-零售的“笑气”贩卖黑色产业链就此形成。

然而,他们自以为隐蔽的操作,早已被公安机关掌握,最终在卸货时被当场抓获。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梳理账单时发现嫌疑人账户夜间存在大量异常转账,及时引导侦查机关进一步核查、梳理嫌疑人支付宝账单记录及轨迹信息,明确涉案金额,追加了遗漏的犯罪事实。面对部分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情况,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引导嫌疑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后所有嫌疑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

今年7月31日,襄阳高新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周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法院采纳了该院的量刑建议。(通讯员:文梦香、杨齐鑫)

(审核: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