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南漳县检察院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工作主线,以案件质量评查为重要着力点,依托“陶卉工作室”,落实“每案必检”体系,有力推动案件办理质效提升。

筑牢自查互查双防线,以常态评查促规范。南漳县检察院探索出案件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检察官需在案件办结后五日内通过湖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检查智能辅助系统自查,十日内开展互查。“自查 +互查”实现了案件质量检查全覆盖。今年已开展自查、交叉检查2747件,自查率达98.69%,发现并整改瑕疵问题206项。通过点对点提醒、专项通报等方式,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构建多元参与新格局,以开放评查强监督。为打破“内部循环”局限,该院积极引入外部力量。一方面,接受市院“全面体检”,市院统筹全市评查力量对该院第二季度225件办结案件进行“解剖麻雀”式评查,召开联席会议2次,听取检察官意见8次。另一方面,组织跨区域专项评查,联合樊城、襄城、襄州区院对101件办理时长较长的一审公诉案件开展评查,精准查找问题并对症施策,发出《提示提醒函》10份、《督促督办函》3份,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使长期未结案件存量减至6件。

聚焦类案治理深挖掘。南漳县检察院注重从评查中挖掘深层次问题。2025年5月常规评查发现公安机关轻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评估标准不一问题后,扩大评查范围,抽选28件轻罪案件专项评查,并梳理近三年相关案件分析研判。发现部分轻罪案件在逮捕与起诉环节存在标准不一等问题。联合会商后,县公安局提请逮捕的轻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2%,轻罪案件诉前羁押人数下降18.7%,平均办案周期缩短15天,办案质效明显提升。(通讯员:李迎、兰梦莹)

(审核: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