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耐心上门调解,司法救助金和协商的赔偿款都已经收到了,我会把身体养好,今后不再信访了。”近日,淮河镇某村信访人老逯在电话回访中彻底放下了恩怨。这是湖北省随县检察院“炎枫相随”检察工作室积极延伸检察服务触角,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的生动写照。

“他把我打成轻伤就应该去坐牢,公安机关撤案我不服!”去年的一天,初次来访随县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老逯异常激愤,接访检察官将其引导至“炎枫相随”检察工作室平复情绪并耐心倾听其缘由。

检察官得知:2024年6月,老逯与老黄因清理集体河滩地上的树苗产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致使老逯遭受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老黄立案侦查,后经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遂撤销案件,并对老黄作出行政处罚。得知结果后,老逯不服遂向随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解铃还须系铃人,工作专班先后三次带案下访,联合淮河镇综治中心组织上门调解,并邀请律师、人民调解员、村委会干部以上门听证方式进行公开答复。

“不追究老黄的刑事责任,是因为有法律规定,我也可以接受,但是我的身体受伤了,医疗费要如何解决?”在一次次的释法说理中,老逯心中的“法结”在慢慢消散,但“心结”似乎还未打开。

今年4月29日,在淮河镇综治中心,围绕老逯因案受伤产生的经济赔偿问题,检察官组织起一场特殊的圆桌会议。在长达五个小时的调解后,了解到老黄是五保户赔偿困难,以及老逯是农村独居老人生活困难,检察官充分征询老逯、老黄意见,起草了一份调解协议书。两名花甲老人在多方见证下主动签名捺印,并互相握手致意,苗木之“结”就此解开。(通讯员:彭韬、周丽丽)

(审核: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