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是“说走就走的免费旅行”,实则是铤而走险的毒品运输。近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涉毒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小甄(化名)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这场看似美好的“旅途”最终以牢狱之灾落幕。

2024年11月,小甄的同乡小贾(化名)主动邀约其免费旅游,承诺承担全部费用,仅需小甄驾驶私家车同行,途中“顺便帮个小忙”。得知小贾曾有吸毒前科,且所谓“能让人快乐”的捎带物品疑似毒品后,小甄虽有疑虑,但在免费旅行的诱惑和小贾的再三劝说下,仍心存侥幸驾车出发。

途中,小甄按照小贾的安排,将车开至某高速服务区,协助小贾与他人完成毒品交易。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交易完成后,收毒人员小龙返回枣阳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民警顺藤摸瓜,迅速将小甄、小贾抓获归案。今年5月,该案被移送至枣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期间,小甄辩称自己“只是帮个小忙”,并非毒品所有者或交易发起者。承办检察官明确指出,其明知可能涉及毒品仍提供交通工具,客观上为毒品运输提供了便利,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不能以“不知情”“帮忙”为由免责。经全面审查,检察机关依法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对小贾提起公诉,以运输毒品罪对小甄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毒品犯罪常以“免费福利”“朋友求助”为幌子,利用他人重义气、贪小利的心理设下陷阱。广大群众需时刻保持警惕,摒弃“偶尔一次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认清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坚守法律底线,远离涉毒陷阱,让每一次出行都行走在法治的阳光下。(通讯员:陈金珊)

(审核: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