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缩略图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首页> 中国湖北> 荆楚各地> 襄阳>

新法施行首日 湖北保康警方迅速查处首例犬只伤人案

2026-01-05 15:48

来源:中国网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当日,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迅速响应,依法高效处置一起发生在公共区域、因犬主人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的动物伤人案件。

该案成为新法在当地生效后查处的首例涉犬执法案例,展现了保康警方严格规范执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工作效能。

“此次快速处置,确保了新法在施行首日精准落地,也对辖区不文明养犬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此举彰显了公安机关守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公共安全的决心与能力。”办案民警表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明确了饲养动物干扰他人生活或造成伤害的法律责任。警方拟依法对犬主人给予罚款处罚,同时将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医疗费用等相关事宜进行调解。

下一步,保康警方将联合社区、城管等部门,深入开展规范养犬宣传与整治行动。通过张贴海报、现场宣讲、入户答疑等多种方式,普及新法规定与文明养犬知识,并持续加强对公园、市场、小区等公共场所的巡查执法力度,切实筑牢辖区安全防线,守护好群众人身安全。(通讯员:欧阳智慧、张崔瑞)

(审核:严星)

【责任编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