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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内部渠道”购票被骗五万余元 湖北枣阳审理一起演唱会诈骗案

2026-01-15 16:14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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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演唱会市场持续升温,一票难求的现象催生了各类票务骗局。近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利用虚假“内部渠道”诈骗追星族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单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该案由枣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2022年12月,被害人陈某在某网络平台结识被告人单某。在得知陈某有购票需求后,单某通过两次正常网购门票却谎称系“内部低价票”的手段,在陈某心中建立了“有门路、靠谱”的虚假印象。

2023年7月,单某谎称可通过“内部渠道”购买某明星海口演唱会门票,以需要提前支付费用为由,诱骗陈某转账4.7万余元用于购买十余张门票。为进一步打消顾虑,单某还承诺陪同前往。然而,当陈某满怀期待携亲友抵达海口后,却发现单某不仅未兑现同行承诺,门票更是杳无音信。直至演唱会开始,单某仍以各种理由敷衍推脱,最终彻底失联。此外,单某还以购买游戏装备为由,额外骗取陈某8000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介入侦查,并将案件移送枣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讯问,单某辩称此前曾帮陈某购票,此次系因资金周转困难未买到,企图将诈骗行为辩解为“经济纠纷”。

承办检察官通过细致审查全案证据,发现单某长期在社交平台虚构拥有豪车、房产及工作室等虚假身份,且名下无固定职业及资产,所骗钱款均被其挥霍。同时,单某在案发后为逃避还款,伪造身份证件充当担保。上述行为充分证实了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单某认罪认罚。法院审理认为,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李庆文、郝安勤)

(审核:严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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