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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南漳:“年关杀手”警示社区矫正人员

2026-02-06 14:16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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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为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近日,南漳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节前专项集中警示教育活动,13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现场接受法治警醒。

“今天不念枯燥法条,就聊身边‘一不小心踏错路’的真实事儿,重点说说火与酒这两个‘年关杀手’。”活动现场,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干警以接地气的话语拉开序幕,用两起本地典型案例敲响安全警钟。

谈及火灾隐患,干警详细讲述了长坪镇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的教训:2025年清明前夕,王某某上坟祭祀时引燃杂草,因风势失控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千余亩,造成严重林木与房屋损失,最终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针对节日期间饮酒风险,干警进一步剖析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某的案例。刘某某在缓刑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至武汉,与朋友饮酒后涉嫌危险驾驶被查获,法院依法撤销其缓刑,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干警结合案例强调,社区矫正期间必须严守监管规定,摒弃侥幸心理,珍惜来之不易的矫正机会。

“以前总觉得‘不会轮到我’,今天听到的都是身边人、身边事,才明白再犯罪的代价这么沉重。”活动结束后,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感慨道,今后一定会规矩做人、严守底线。

活动中,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徐警官通报了近期通过智慧监管平台发现的违规线索,局长熊艳详细强调了春节期间八项监管注意事项,县司法局副局长黄晓勇从坚守法律底线、端正心态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南漳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石忠联介绍,下一步,南漳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协作配合,创新教育帮扶方式,强化检察监督实效,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管得住、矫得正、帮得实”,为矫正对象重塑人生、回归社会提供有温度的法治保障,全力守护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通讯员:何阳阳)

审核:严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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