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作镇定向交警挥手,拦下一查是个“醉驾”
近日,枣阳市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通过临时叫代驾试图逃避查处的危险驾驶案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5年11月下旬,枣阳某乡镇居民王某在家饮酒后,自认为“状态尚可”,竟心怀侥幸驾车从乡镇驶往市区。下午一时许,车辆刚进入市区,前方醒目的交警检查点让他瞬间慌了“神”。为逃避检查,王某立即调头将车藏匿至附近隐蔽处,随后匆忙通过手机平台联系代驾。自认为计划周详,让代驾驶过检查路段即可。
约半小时后,代驾师傅抵达现场。王某换至副驾驶座,车辆由代驾驶向检查点。当车辆经过时,王某还故作镇定地向执勤民警挥手示意,试图营造“一切正常”的假象。然而,其身上隐约散发的酒气与不自然的举止,反而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敏锐察觉到异常,随即要求车辆靠边接受调查。询问中,代驾师傅如实反映其接单地点并非王某所称的某乡镇,而是市区某处。民警当即调取王某与代驾的微信聊天记录,同时依托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回溯车辆行驶轨迹。相关证据清晰显示:王某是在看到检查点后才紧急联系代驾;而从乡镇至代驾上车点的沿途监控,完整记录了其酒后驾驶的全过程。面对确凿证据,王某只得如实供述。
经鉴定,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86.93mg/100ml,属醉酒驾驶,且其临时叫代驾试图逃避检查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从重情节。枣阳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2025年12月31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李沛文)
审核:严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