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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立法守护“一半山水一半城”独特美景

2026-02-26 15:27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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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日起,《宜昌市城区滨江风貌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是宜昌开展地方立法10年来,首次针对城市整体风貌管理进行创造性立法,也是湖北省首部风貌管理类地方性法规。

宜昌有着“江北山在城中、江南城在山中、一半山水一半城”的独特城市风貌。为了让这张美丽画卷长久保存下去,宜昌市通过立法,将多年来行之有效的风貌管理经验固化为法规制度,让城市风貌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条例》共七章四十五条,核心是建立“三度管控”制度:滨江控宽度、南岸控高度、北岸控强度。简单来说,就是在长江南岸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不让高楼遮挡山景;在北岸控制开发强度,避免建筑太密;在滨江区域留足公共空间,确保市民能够临江见江。

《条例》明确规定,滨江区域建设要遵循“临江见江、前低后高、错落有致、不遮山挡水”的原则,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对不符合风貌要求的既有建筑和设施,将结合城市更新依法有序组织改造。

除了管好建筑,《条例》还对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作出规定。通过实施“串园连山”“水系连通”“引水润城”等工程,保护好城市绿心、绿楔等生态本底。同时建立山体、水体保护名录,对西坝岛、平湖半岛、胭脂坝等江心洲岛实行差异化保护。

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条例》要求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活化利用,把宜昌特色文化融入滨江公共空间,打造承载城市记忆的“露天博物馆”。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宜昌“一半山水一半城”的独特风貌将得到更有力的法治保障。(通讯员:李杏、摄影:周卓然)

审核:严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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