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县:庭所联动破僵局 鱼塘纠纷实现“事了人和”
“4500元我认,但半夜三更跑去我鱼塘捞鱼,这事儿怎么算?”3月16日,在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三里岗法庭的调解室里,原本眼看就要谈拢的纠纷,却因为头天晚上张大爷的一次“夜捞”,差点前功尽弃。
张大爷今年70有余,曾在村里承包了堰塘养鱼。到期后,堰塘重新发包给另一户村民黄某某。交接之际,村里特意叮嘱张大爷,新承包人接手前把鱼捞干净。谁知在黄某某接手堰塘后的一天,张大爷路过时见黄某某在钓鱼,便认定这鱼是自己当年放的鱼苗,上前理论。两人推搡中,张大爷摔倒在地眼睛受伤。事后,张大爷将黄某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等各项损失。
案件分到了三里岗法庭张妍法官手中。事发后两人各执一词,但公安机关出具结论为“没有违法事实”,黄某某及其家人均称张大爷系自己滑倒。张妍决定先开庭查明事实。庭审中,她抠细节细致还原现场,最终认定黄某某的行为与张大爷受伤存在关联,为调解打下基础。
庭审后,张妍向黄某某释明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证明标准的区别,黄某某松口同意调解,却在赔偿金额上僵持不下。为打破僵局,张妍启动“背对背”“面对面”双模式调解,并联系乡镇综治中心主任和村支书,三方合力,从邻里情分入手解开双方心结。双方终于各退一步,敲定4500元赔偿,约定3月16日到法庭签协议。
不料3月15日,黄某某通过监控发现张大爷又到其鱼塘捞鱼并报警。张妍立即启动庭所联动机制,与三里岗派出所指导员共同参与调解。调解现场,法官和民警当场对张大爷进行了批评教育,讲明私自捞鱼的法律后果。张大爷也意识到自己行为欠妥,当场写下保证书,承诺以后绝不再犯。
心结解开了,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黄某某将4500元赔偿款交到张大爷手中。“案子不大,可在老百姓心里,那就是天大的事。”张妍说。在她看来,法官办理的不仅是案子,更是老百姓的日子、邻里之间的情分。用心用情把每件小纠纷化解在基层,才能真正实现“事了人和”。
审核:严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