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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欠条就能占有公司货款?广水检察院为企业追赃挽损

2026-04-03 14:32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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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给公司打一张欠条,就能把职务侵占包装成民间借贷,躲开刑事追究?近日,湖北省广水市检察院近期办理的一起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

2022年5月,广水市某公司销售经理熊某成离职。他经手销售的80多家客户货款早已收齐,但他没有将41万余元上交公司,而是写下一张欠条后离开。这笔钱直到2025年案发也未能归还。同年12月,广水市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熊某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面对“写了欠条,怎么就成了犯罪”的辩解,检察官没有被欠条迷惑。经查,2020年10月起,熊某成利用销售经理的职务便利,将公司部分货物交给业务员销售,货款都交给他本人;另一部分货物由他直接销售给80多家客户。公司规定货款应及时上缴,但他多次截留用于个人消费,累计未上交41万余元。离职时公司多次催他对账结款,他不但没还钱,反而打了欠条。此后公司反复催讨,他一直推脱,钱始终没还。

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熊某成在职期间已实际控制并处分了公司货款,侵占行为已经完成。离职后三年多里,他明明有能力还钱却一直不还,足以说明他一开始就没打算归还。

针对熊某成辩称货款是“约定借款”的情况,检察官逐一梳理了80多家客户的证言、银行转账记录、公司财务账目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面对清晰的对账单,他的“借款”谎言被彻底揭穿。最终他认罪认罚,在庭审中与公司达成还款协议。

广水检察机关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为企业挽回损失,也为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讯员:裴超、邓楸子)

审核:严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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