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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账册揪出幕后“东家”!襄阳樊城检察院深挖漏罪漏犯

2026-04-03 14:33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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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法院对杨某开设赌场罪、介绍卖淫罪一案作出判决。此案背后,凝结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深挖漏罪漏犯智慧与心血。

2025年5月,樊城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退休居民李女士哭诉其在辖区一电玩室内玩“捕鱼机”,短短数周便输掉6万余元,积蓄耗尽还欠下网贷,怀疑遭遇设局赌博。警方迅速出击,在该居民区一楼门面的电玩室二楼隔间,查获一台八人位“捕鱼机”赌具,现场查封窝点、固定证据,抓获涉案人员杨某、徐某。

经查,2025年3月至4月,该窝点以“捕鱼机”为诱饵,吸引多名群众参赌,涉案赌资累计达10.1万元。同年6月,公安机关以杨某、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将案件移送樊城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承办检察官在梳理赌资流水账册时,敏锐发现杨某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中,有多笔固定时间、固定金额的资金流向一个名为“老张”的陌生账户,而卷宗中却无此人任何相关信息。“这绝非偶然,背后一定隐藏着未被发现的真相。”检察官当即决定提讯杨某,直击核心疑问。

面对检察官出示的流水明细和法理规劝,原本拒不配合的杨某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如实交代真相:张某才是赌场实际出资人,赌场启动资金、赌博机购置等核心开支均由其承担,杨某只是台前“掌柜”,负责日常运营。二人约定,一旦案发由杨某顶罪,张某则承诺照料其家人,可案发后该承诺沦为空头支票,杨某才幡然醒悟。

为固定证据,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联合检察技术人员对杨某手机进行数据恢复和线索筛查,最终找到关键证据:赌场筹备期间,张某转账2.8万元用于购置赌博机;运营期间,杨某每日将账目拍照发给张某核对,并按时转付收益分成,完整记录了张某参与经营、坐地分赃的全过程。同时,检察官还深挖发现杨某涉嫌介绍卖淫的遗漏罪行,依法开展补充侦查并追诉。

2026年3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杨某犯开设赌场罪、介绍卖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张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通讯员:张文哲、郑好)

审核:严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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