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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创新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双碳”法治新模式

2026-05-14 14:36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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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碳登”和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两大国家级碳市场的落户地,武汉市武昌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转型要求,在环沙湖“双碳”经济带内,高标准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集中实践地,创新推出“双碳+赔偿+公证提存”集成运行模式,探索了一条“法治引领、市场驱动、执法协同、社会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新路径,为美丽中国城市实践提供了鲜活样本。

一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实现线索来源多元化。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出台《集中实践地建设方案》《替代修复项目清单“双向匹配”机制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明确生态环境、城管、水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办案职责,让“谁来管、怎么管”有章可循。创新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联动机制,将案件线索排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网格员巡查,依托武汉市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开展线索筛查,2024年以来发现并启动赔偿案件线索6条,有效破解“应赔尽赔”难题。建立司法行政和人大、检察、审计全过程联动监督体系,确保执法权规范运行。相关做法得到省市主管部门充分肯定,为生态环境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了标杆。

二是完善赔偿磋商制度,实现柔性执法规范化。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专门建设集法治教育、公开听证、协议签署于一体的规范化磋商室,制定磋商纪律、权利义务告知书、文书规范归档等制度,既保障了赔偿义务人的程序性权利,也提升了磋商的公信力。积极探索“柔性执法+生态修复”模式,针对符合条件案件建立“评估量化—方案协商—替代修复—效果认证”个性化办案路径,引导赔偿义务人主动履行修复责任,实现法律惩戒与建设性行动的统一。2025年,成功完成首例“以碳代偿”磋商案件,引导赔偿义务人主动投入187万元参与替代修复项目,让曾经的“环境破坏者”蜕变为“生态修复者”,从“以罚代管”转向“以修促治”,赢得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创新集成运作模式,实现闭环管理高效化。在全国率先将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公证法律提存服务深度融合,替代修复项目产生的碳减排量、光伏发电收益等环境权益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资金进入公证专户监管后再投入后续修复,形成“修复—减排—收益—再投入”法治化闭环,实现赔偿资金规范监管与高效利用。该创新模式有效破解赔偿资金“该用不敢用”“能用不愿用”等现实困境和修复项目“不可持续”等难题,让赔偿资金真正“活”了起来、用到了实处,为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武昌方案”。

四是规范修复标准体系,实现修复效能可视化。编制替代修复项目“双向匹配”清单,统一修复方式、资金使用、效果评估等核心要素,在全国首创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与碳汇交易、碳普惠机制深度融合,明确认购碳汇、建设低碳场景、碳中和林、绿色科普设施、劳务代偿等五大修复路径,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量化核证修复效果,确保法律责任履行到位、生态效益真实可测。首期3个替代修复项目武珞路中学东湖校区碳中和校园项目、青鱼嘴近零碳社区项目、油料所低碳社区项目已全部落地落实,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绿色答卷”。其中武汉市武珞路中学东湖校区低碳改造项目成果入选《2025美丽中国·绿色空间使用者典型案例集》,并在联合国COP30大会上展示,成为武汉“双碳”法治实践亮丽名片。(武珞路中学东湖校区碳中和校园项目建设低碳主题宣传栏和能源综合管理平台,实现能耗与碳排放实时可视化,打造“生态实践+科普教育”双功能平台,形成“教育—实践—传播”低碳闭环;青鱼嘴近零碳社区项目建设光伏凉亭及光储充停车棚,解决居民充电难题,普及绿电知识,推动清洁能源应用,年均减排二氧化碳约19.5吨;油料所低碳社区项目利用闲置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预计年发电27.8万度,年节约标准煤约90吨,减排二氧化碳约290吨、二氧化硫约8.7吨。)(武昌区依法治区办)

审核:严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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