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县法院暖心解纠纷 两企业皆脱困
“张法官,去年退回的那套机器设备,经过整修已经顺利卖出去了!”近日,山东某科技公司负责人向湖北随县法院打来电话,声音里透着欢喜。
2023年,当地某新材料公司欲延伸产业链,计划采购一台专用设备,将栎树粉碎作为造纸原材料。经多地考察,该公司与山东某科技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以65万元采购一套绝干纤维热磨设备,并按约支付预付款60万元。
2024年3月,设备到位后,山东某科技公司派人上门安装调试。但试生产中,设备日产木屑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60至70吨,产出也不符合造纸材料要求,还频繁故障停机。某新材料公司认为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拒付5万元尾款。山东某科技公司则认为系对方操作不规范、配套设施不完善所致,遂撤走调试人员。自此,整套设备彻底“睡”了过去。
2025年9月,某新材料公司以“产品质量纠纷”为由,诉至湖北省随州市随县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退还设备款60万元。
承办法官张黎辉在与双方反复沟通后发现,双方虽争议焦点为产品质量,但实质都落脚在合同能否解除上,案由应为买卖合同纠纷。他决定转换思路,引导双方不再纠结“设备到底有没有毛病”,而是聚焦“合同怎么解、设备怎么退、钱怎么还”。两家企业也从针锋相对转为愿意协商。
张黎辉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参照行业通用折旧标准,计算扣减折旧费等。经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解除购销合同,某新材料公司返还设备,山东某科技公司扣除一年多使用折旧和磨损费用后,返还货款48万元。
“一家回笼资金,企业运转回归正常;一家收回设备整修后顺利销售,盘活了存量资产。只要以求极致的精神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办法总比困难多!”接到反馈电话后,张黎辉感叹道。(通讯员:何婷婷、付学正)
审核:严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