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离奇“消失” 湖北南漳检方深挖漏罪服务企业
近日,南漳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职务侵占案中,深挖侦查遗漏犯罪事实,以检察履职实现惩罪、止损、溯源治理三重成效。
2024年11月,水产店老板王某前往超市讨要货款。超市负责人核查账目后发现,公司早已按流程将货款转给水产采购员杨某,委托其代为转交供货商。双方核对单据后才知晓,杨某早已失联,经手货款全部不知去向,超市随即报警。
警方立案后迅速抓获潜逃外地的杨某,到案初期杨某仅供述单笔侵占货款事实。2025年6月10日,该案移送南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阅卷时心生疑虑:杨某长期负责水产采购,对接多家供货商,作案手法隐蔽熟练,绝非单次作案。
检察官深挖案情查明,2023年杨某利用超市货款个人中转、监管缺位的漏洞,先后截留5家供货商货款共计12.3万元,全部用于打牌挥霍,其中4笔侵占事实在前期侦查中被遗漏。
办案期间,检察机关同步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积极督促杨某及其家属退赔,最终成功追回涉案款项5.4万余元,最大限度降低商户与企业损失。随后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杨某当庭认罪认罚。
案件办结后,检察官复盘发现该案暴露超市三大管理漏洞:货款经由采购员个人账户中转,资金风险集中;财务与业务无常态化对账机制,问题发现严重滞后;采购关键岗位长期不轮岗,一人包揽采购、报账、结算全流程,内部监督缺失。
今年5月,南漳县检察院针对性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企业优化流程,目前该超市已完成全面整改,拆分采购财务关键岗位、上线多级付款审批流程,增设资金异常预警指标,并以该案为反面典型开展全员警示教育。(通讯员:董凤婷、王维妙)
审核:严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