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上这类单身女性,襄阳一男子线上骗情线下骗财
近日,经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男子雷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全额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经查,无固定职业的雷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将作案目标锁定为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年单身女性。其长期活跃于各类婚恋社交平台,刻意包装成熟稳重、事业有成的虚假人设,主动搭讪陌生女性,通过长期线上聊天培养感情、确立网恋关系,逐步消解被害人戒备心理,为线下盗窃创造条件。
2021年9月,雷某通过社交软件结识被害人车某,二人确立网恋关系后多次线下见面。在取得车某完全信任后,雷某以逛街购衣为由,将其带至当地商场,趁车某试穿衣物、无暇看管物品之际,盗走其黄金耳环、项链等首饰,变卖后非法获利5000余元。
首次作案得手后,雷某并未收手,反而升级作案手段、隐蔽作案。2025年,其再次通过婚恋平台结识离异女性杨某,提前网购高仿黄金首饰哄骗杨某取下真金首饰存放包中,随后复刻相同作案套路,趁杨某商场试衣间隙,盗取其15余克足金首饰,折现非法获利1.69万元。
被害人发现财物被盗后立即报案。公安机关通过线索摸排、视频研判、轨迹核查等侦查工作,成功抓获雷某,查获剩余赃款3400元。2026年5月,该案移送樊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夯实证据链条、精准指控犯罪,承办检察官依法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调取聊天记录、商场监控、赃物交易凭证等关键证据,固定雷某假借网恋实施盗窃的主观故意、作案全过程及涉案金额,厘清两起案件关联,形成完整证据闭环。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雷某系犯罪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遂依法提起公诉。2026年6月,法院采纳全部指控事实及量刑建议,作出最终判决。(通讯员:李欢)
审核:严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