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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不是诈骗“免罪金牌” 枣阳检察深挖追诉10万元漏罪

2026-07-22 15:49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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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枣阳市检察院精准区分民间借贷与诈骗犯罪边界,成功追诉一起以出具借条为幌子的婚恋诈骗案件。

据了解,无固定收入、身负巨额债务的李某,系多项失信被执行人,名下信用卡长期逾期,且深陷债务危机。为偿还欠款、参与赌博挥霍,李某精心策划诈骗套路,利用网络社交平台物色作案对象,以婚恋交友为伪装实施钱财骗取。李某刻意包装成功商人人设,租赁豪车、虚构投资经营身份,通过日常嘘寒问暖获取被害人信任,待关系稳定后,以资金周转为由骗取钱款。

2025年,被害人小华被李某以此类手段骗取4万元。得款后,李某并未用于经营周转,而是全部用于赌博及偿还个人债务,随后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最终彻底失联。察觉受骗的小华随即报警,公安机关侦查后以李某涉嫌诈骗罪、涉案金额4万元,提请枣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核对转账流水过程中,发现李某存在一笔累计10万元的异常资金往来。面对核查,李某以出具过借条为由,坚称该款项属于普通民事借款,不属于刑事诈骗,试图凭借借条洗脱罪责。

为精准界定案件性质、查清事实真相,检察机关细化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围绕李某案发前还款能力、借款事由真实性、资金实际去向、借条出具背景及后续还款行为等关键维度补强证据。经查,该10万元系李某对另一名被害人小玉的诈骗所得,作案手法与前案高度雷同。李某同样虚构经营事实骗取钱款,在被害人催讨后被迫补开借条,事后拒不还款、刻意失联,主观非法占有目的明确。

审查起诉阶段,李某拒不认罪,以“有借条、愿意后续还款”为由百般辩解。检察机关明确释法,区分借贷纠纷与诈骗犯罪的核心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事后出具的借条,无法掩盖事前虚构事实、骗取挥霍钱款的诈骗本质,绝非刑事犯罪的“免罪金牌”。

最终,枣阳市检察院以李某诈骗14万元依法提起公诉。2026年5月,该案开庭审理,李某当庭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小华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依法作出判决。(通讯员:何钦佩)

审核:严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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