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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账户+资金监管”,随州曾都法院巧解遗产之争

2026-08-28 14:02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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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通过“专属账户+资金监管”的模式,既有效化解亲属纷争,又保障未成年人遗产继承权益。

邓某某与程女士系夫妻,育有一子小阳。2024年9月,程女士因交通事故不幸离世,其母杜某某、其弟程某某将其名下银行存款悉数取出并占有。邓某某认为,上述款项系妻子的遗产,他和小阳作为配偶、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故诉至法院。

法院调查发现,邓某某婚后常年在外务工,程女士在小阳出生四个月时便携子在娘家生活,在工作的同时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程女士去世后,程某某和母亲杜某某担忧邓某某将程女士留下的存款挪作他用,无法保障尚未成年小阳的日常生活和学习开支,故先行支取并占有了这笔钱。

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本质是双方亲属对小阳未来生活保障的担忧。为了不让刚刚经历丧母之痛的小阳,再次面临亲人反目、亲情割裂的局面,法官决定尝试以调解破局。

“你们占有我妻子的遗产,这是侵犯我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你一直在外打工,没有履行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义务。这个钱必须用来保障小阳的学习和生活。”调解中,邓某某与程某某互不相让。

“你们争来争去都是为了孩子,既然出发点一致,那就商量一个对孩子最有利的办法。”承办法官耐心引导,既理解舅舅程某某护犊心切的初衷,也充分保障父亲邓某某的合法继承权利,立足孩子长远成长角度,反复对双方进行法理阐释与情理疏导。

为彻底打消双方顾虑,承办法官与双方商议,建议对程女士的遗留存款连同死亡赔偿金一起采取“专户储存、逐年支取、成年交接”的资金监管与使用模式:程某某将经双方确认的遗产金额转至为小阳设立的联名账户中,每年由邓某某支取6万元并用于小阳的日常生活开支,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联名账户内的资金,待小阳年满18周岁,账户内余额即由其自由支配。

该建议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案件最终圆满化解。(通讯员:何婷婷、罗楚鑫)

审核:严星

【责任编辑:严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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