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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山林也不能乱砍!南漳县这场乡村巡回庭审敲响生态警钟

2026-09-03 13:27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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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东巩镇昌集村的古树下,一场接地气的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当地检察机关将滥伐林木案庭审现场设在案发村落,为百余位村民送上沉浸式生态法治公开课。

2024年5月至2025年9月,村民王某某在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砍伐村内山林松树、杉树共计118株,立木蓄积达24.09立方米,通过私自伐木非法获利8100元,其行为已然触犯刑法相关规定。

庭审现场庄重简朴,国徽高悬、席位规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及五十余名村民现场旁听。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当庭出示采伐影像、林木鉴定报告、勘验笔录等完整证据,一组山林采伐前后的对比画面极具冲击力:曾经郁郁葱葱的林地满目苍翠,采伐后只剩连片树桩,生态损毁一目了然,让在场村民直观感受到滥伐林木的危害。

针对当事人及村民普遍存在的认知误区,办案检察官现场释法明理,明确森林资源归国家管控,个人承包经营山林不代表拥有随意采伐权,无证采伐达到法定标准即构成刑事犯罪。同时,本次滥伐行为破坏区域植被群落,损伤生态循环,直接威胁野生鸳鸯等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人需同时承担刑事、民事双重责任。

庭审同步开展法治宣教,通过播放普法短视频、解读生态保护理念等方式,用家常话拆解法律条文,引导村民树立“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自然资源保护观念。鲜活的身边案例、直观的庭审现场,让普法效果远超传统宣传模式,获得群众认可。

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认罪悔罪。法院依法当庭宣判,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同时判令其承担生态修复民事赔偿责任。

庭审结束后,办案干警与基层干部就地开展法治座谈,针对性提醒村级组织规范村落修缮、木料采购等流程,严守生态法律红线。此次树下巡回庭审,以实景案例破除群众认知误区,切实筑牢乡村生态法治屏障,让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理念扎根基层、落地生根。(通讯员:杨恒、刘金权)

审核:严星

【责任编辑:吴佳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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