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法院能动执行促和解,涉企旧案成功结
来源:中国网发布时间:2023-11-19 19:15:23
“非常感谢法院,没想到拖欠了十几年的货款还能帮我们公司要回来。”近日,成功收到货款后,湖北武汉某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代表向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赠送锦旗表达感谢。
原告武汉某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被告济南某医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毕某某、济南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随州中院依法判决三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货款272495.21元及利息损失。
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未主动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州中院于2011年立案执行,在成功执行到位71000元案款后,因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案被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3年4月初,申请执行人武汉某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在调查市场时发现被执行人济南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已恢复生产经营,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随州中院执行法官依法审查后,立即对该案恢复执行程序,并通过网络财产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
由于冻结金额无法清偿全部执行货款,且被执行人济南某医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毕某某的相关信息,因时隔久远办案系统无法匹配,执行法官迅速奔赴济南调查被执行人实际情况。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济南某医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早已吊销,毕某某也已去世,只有济南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尚在经营。为快速执结此案,执行法官多次与该公司工作人员沟通,督促其主动履行,防止因账户冻结等措施影响公司运转。期间,被执行人主动提出和解,执行法官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最终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据介绍,随州两级法院于今年4月开展涉企胜诉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以来,坚持严格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对涉企案件执行完毕676件,执行实际到位金额共计2.94亿元,平均执行天数缩短至37.45天,涉企胜诉案件执行质效显著提升,有力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通讯员:任骊、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