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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先予执行”真给力,解决民工忧“薪”事

来源:中国网发布时间:2024-02-21 11:16:34

2024年2月4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顺利办结一起先予执行案件,发出了今年以来首份“先予执行”裁定书,充分保障了 44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原告河北某建设公司带领一众农民工在随州某房地产公司工地上辛勤劳苦一年,临近年关,大家正打算回家与父母妻儿团聚时,随州某房地产公司却拖欠工程款未付,导致农民工工资迟迟未能发放,原告公司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只好求助法院,于 2月2日向立案庭申请立案及先予执行,立案庭通过对案情分析研判,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符合申请先予执行劳动报酬的条件,于当日审核通过立案、缴费、送达先予执行裁定,裁定随州某房地产公司先予支付申请人248万元。但被告未按期履行,曾都法院执行干警迅速行动,争分夺秒进行强制执行程序,让农民工顺利领取工资安心回家过年。

这两笔工程款费用不仅有效缓解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还实现了对特殊案件当事人的“提前救济”,切实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的忧“薪”事。(通讯员:章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