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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水: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检察+调解”共化纠纷促和解

来源:中国网发布时间:2024-05-08 14:15:16

近日,湖北省广水市检察院成功化解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矛盾。

犯罪嫌疑人小刚(化名)与被害人小强(化名)系邻居,关系和睦,2024年2月7日,小刚在屋前放鞭炮,产生的烟灰碎屑飘进小强厨房中,随后小强出来说理,双方发生激烈争吵,最终在他人劝解下,没有产生进一步冲突。2月25日,小刚与小强就此事再次争论,双方沟通不畅,小刚将小强摔倒在地,朝其胸口打了几拳,并与小强子女扭打在一起,后被及时赶到的村民劝解。经鉴定,小强因外伤导致胸口多处损伤,肋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经多次交流,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双方就彼此的行为仍耿耿于怀,难以打开心结。2024年3月,案件移送到广水市检察院审理,承办检察官在详细审查案件后,决定居中调解。检察官与派出所办案民警对双方单独进行沟通,一方面对小刚释法说理,让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另一方面对被害人指出小刚因此案已受到相应的拘留处罚,希望被害一方能够放下情绪,以谈促和。经过一对一的宣讲,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都明显缓和,表示愿意进一步协商。

2024年4月1日,承办检察官依托该院建立的人民调解室,邀请了该案办案民警、司法局干部、人民调解员、社区工作人员,一同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分歧,调解未达成一致,该案承办检察官结合被害人提供的医疗费用收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通过计算出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一系列补偿费用,引导被害方家属理性对待赔偿,将赔偿数额控制在合理诉求范围内。最终,在多方的努力下,依托人民调解室和“检察+调解”工作模式,双方达成谅解协议。

近年来,广水市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诉源治理新举措,综合运用多方调解机制着力化解矛盾,通过化解“小纠纷”来守护“大民生”,切实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当地,问题解决在源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通讯员: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