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我省发出通报,表扬激励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16个市(州)、66个县(市、区)共获得4.55亿元奖励。

据介绍,这些获奖市(州)县(市、区)2018年在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补短板、“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新旧动能转换等19项有关重大政策措施中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其中精准扶贫年度综合评价待定)。

根据通报,襄阳等5市招商引资成绩突出;投资和项目建设上,武汉等5市及武汉市东西湖区等20个县(市、区)贡献突出。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考评中,天门等10个粮食主产县(市、区)排名靠前;鄂州等4市水利补短板政策落实成效较好;钟祥等6县(市、区)在“厕所革命”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通山等6县(市、区)精准灭荒造林合格面积3万亩以上;潜江等10县(市、区)在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中落实政策严格、年度任务完成出色。

南漳等10县(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整体推进较好较快;宜昌等5市(州)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成效显著;武汉等3市(州)在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及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城市创建中成效显著;武汉等5市(州)推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稳规进规方面成效显著;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方面,武汉等3市成绩较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方面,襄阳等5市(州)及武昌区等20个县(市、区)表现优秀,咸宁及沙市等5县(市、区)进位明显。

新改建农村公路和提档升级工程方面,咸宁、荆州、黄冈完成年度计划综合排名前三位;十堰、黄冈、咸宁公路安防“455”工程四年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排名前三位;十堰等5市位居国、省道一二级公路建设总体目标任务完成前五名。

黄石等7市(州)及武汉市江岸区等8县(市、区)在棚户区改造中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宜昌等4市(州)在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综合中评价优秀。

通报显示,此次表扬激励181个(次)地方,涉及16个市(州)、66个县(市、区),其中,黄冈8次,荆门、咸宁各7次,十堰6次,武汉、宜昌、潜江各5次,襄阳、黄石、荆州、孝感各4次,天门3次,鄂州、随州、恩施、仙桃各2次。县(市、区)中,大冶、沙洋、黄州获表扬次数最多,均为4次。这些获得通报表扬的市(州)及县(市、区)每项将分别获得40万元至1600万元不等的奖励。同时,这些市(州)、县(市、区)将在相关项目安排、投资计划下达、国家及省级试点等方面,获优先安排、倾斜支持。

据悉,4.55亿元奖励资金中,3.45亿元由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等省直部门在部门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1.1亿元为省政府督查激励经费,由省财政单独设立。

省政府办公厅称,我省对纳入省政府2018年重点督查事项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等及未纳入2018年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属于2017年督查激励事项及由各部门日常督查)的交通补短板等方面真抓实干、取得明显实效的地方,予以通过表扬激励,旨在进一步健全督查激励长效机制,营造“敢字当头、敢闯敢干、敢为人先、敢于斗争、敢于担当”的良好发展氛围,鼓励各地锐意进取,竞相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