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郧阳区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8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

南化塘镇李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陈明强、村委会主任姚万国、村委会原副主任徐谦私分惠民救济资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委员张明清私自将救助金及利息共计6097.45元占为己有,并将存折销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

谭山镇卫生院党支部委员、副院长刘喜平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帮助亲戚承揽卫生室建设项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城关镇响耳河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周学兵,违规将村组集体土地纳入退耕还林,享受钱粮补助用于集体开支;擅自决定挪用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支付公路硬化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柳陂镇亮子湾村党支部书记李子旺在落实低保政策中优亲厚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柳陂镇崩滩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永昶违规套取扶贫资金用于本村日常支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白桑关镇白湾村会计魏文清违规套取民政资金4400元,坐收坐支柴油补助78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

青曲镇财政所原所长潘学平违规划拨违纪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

区一中教师郑全兵在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导致谢某某违规享受资助政策,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9

大柳乡卫生院副院长罗寿书“走读式”驻村开展帮扶,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10

区招商服务中心干部纪道发不认真履行帮扶职责,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11

胡家营镇两河口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王涛在低保动态管理中履职不力,致使国家财产受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

区妇幼保健院体检科主任董娇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中作风不实,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13

城关镇红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波与民争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

谭家湾镇香炉山村两委干部落实惠民扶贫政策不力。香炉山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闫斗明和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村委会原会计权国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

安阳镇二龙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雷正合编造虚假报账材料套取扶贫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6

杨溪国土资源所副所长韩从耀不认真履职,造成违规建房构成事实,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17

区农业局驻曹家湾村工作队员郭书华、潘冬、汪彩霞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郭书华、汪彩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潘冬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工作队队长沈召彦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18

白桑关镇白湾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余茂洪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