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程颖(正厅级)受贿、玩忽职守案将于5月29日在钟祥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公示信息显示,该案承办检察官分别是顾仕超、杨路。其中顾仕超系荆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程颖出生于1955年,是湖北宜城人,曾任咸宁市委副书记,后任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1年12月,明确为正厅级)。2015年1月,程颖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此前,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号今年1月27日消息,日前,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程颖(正厅级)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程颖在任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玩忽职守,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7年9月5日,湖北省纪委曾通报,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程颖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两个月后,因涉嫌严重违纪,程颖被免去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湖北省政协委员资格也被撤销。

2017年12月2日,湖北省纪委再次通报: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程颖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程颖违反政治纪律,在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向组织提供虚假说明,企图掩盖其违纪问题,在得知组织调查后,与相关人员串供堵口、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大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多占福利住房,纵容其妻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及家庭多套房产。违反工作纪律,因自身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底气不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全省监狱管理系统违纪违法频发,严重破坏全省监狱管理系统政治生态。

程颖简历

程颖,男,1955年2月出生,汉族,湖北宜城人,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9月参加工作。

1998年12月,任咸宁地委委员、组织部长;1999年3月,任咸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3年5月,任咸宁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2003年10月,任咸宁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7年1月,任咸宁市委副书记;2008年11月,任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1年12月,明确为正厅级);2015年1月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17年9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