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市黄陂区梅店河,有人借政府实施河道清淤工程的机会疯狂盗挖河砂,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街道办事处监管不力。

这是我省常态化电视问政节目《党风政风前哨》5月30日晚曝光的问题。

从2016年开始,黄陂区长轩岭街道办事处境内的梅店河段启动综合整治。今年初,该街道办事处桃园河村和长港村境内的梅店河河段开始河道清淤。可是,当地村民渐渐发现事情不对劲。施工方说是在清淤,实为大肆采挖和盗运河砂。

据当地村民们说,本村这段梅店河的河床里其实没有什么淤泥,几乎都是河砂。过去,一些不法分子来偷采河砂,村民都会出面制止。可如今,却有人打着当地政府部门实施河道清淤工程的旗号来采砂,他们觉得这很不正常。

沿着桃园河村到长港村的这段梅店河走去,在河道部分裸露处可以清楚看到,河床已下降近一米。记者沿梅店河暗访,发现四五台挖掘机正在不同工作面上向河床底部深挖下去,刨起河砂,送到一辆辆大货车上运走,流水作业,忙忙碌碌,不停不歇。

记者找到工程承包方——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弛。他表示:基本上不存在过度开挖的情况。

然而,当地干部群众却说,他们施工时,实际开挖深度至少超出设计深度一倍多。

这些施工队伍承诺,拖走一车砂,给当地村民返还50元,有人专门负责记账。这样的大货车,挖得多的时候,每天要拉走一百多车河砂。

记者找到负责组织实施梅店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黄陂区水务和湖泊局。该局助理调研员彭红卒表示,村民反映的问题属实。

明知施工方在借河道清淤之名搞非法采砂,该局作为业主单位,又是政府主管部门,为什么不及时制止?

对此,该局堤防总段副段长焦咏喜表示:“我对他们又不能罚款,我又不能拘留他。”

事实上,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在河道采砂的,由河道采砂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扣押违法船舶(机具),没收违法所得和所采砂石。《条例》还规定,可根据违法采砂数量,处以相应罚款,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黄陂区水务和湖泊局的两名项目负责人承认,对借梅店河清淤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的行为,群众反映强烈,局里为此作出过相关安排,由水政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处理。

然而,黄陂区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侯斌却说:“这不是我们执法部门管的事情,应该是工程管理单位管。”他还称,这些从梅店河采出来的河砂,不可能卖。

真的是不可能卖吗?附近一家砂场的负责人证实,这些砂是按照每立方米80元的价格买卖的,卖给了一些私人。

记者跟踪从梅店河清淤工地开出的运砂大货车,发现这些河砂有的运出来后直接卖给了附近工地。工地工人表示:“这砂贵得很,一车千把块钱,后八轮的车一车砂三四千块钱。”

河砂买卖,是谁在经手呢?当地村民说:“有几个老板,各人拖到各人那里放着,都是在我们这里相当有狠气的人。”

河道砂石资源属国家所有。《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整治疏浚河道、航道、涉水工程所产生的砂石需要综合利用的,应当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报上一级河道采砂主管部门审批后依法处置。

记者找到河道清淤项目所在地的黄陂区长轩岭街道办事处,办事处主任万来疆表示,街道没有参与处置此事。

政府部门整治河道,实施清淤,好端端一项惠民工程,却被少数一些人搞成“疯狂的采砂”。当地群众呼呼有关部门能迅速协调联动、重拳出击,彻底切断非法采砂的利益链,真正能让梅店河水清河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