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武汉6月3日讯  十堰市纪委监委创新举措,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去年至今共立案79件112人,已结案55件,其中8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8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有26人被组织处理。

重点案件专案组长一律由“一把手”担任

十堰实行“一把手”作为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制度,每周五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专案,工作进展不力约谈说明,牢牢牵住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牛鼻子”。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对重点案件成立专案组,组长一律由“一把手”担任。

此外,该市还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大清仓”“大起底”,对收集排查的问题线索,建立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9套工作台账”,对线索的来源、去向、交办情况和办理结果进行跟踪管理,逐条销号。去年3月,该市公安机关对公安部督办的王某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问题进行打击,市纪委监委第三审查调查室主动介入成立专案组,根据掌握的行贿证据对王某留置调查,先后立案查处涉嫌违纪干部6人,留置2名涉嫌充当“保护伞”的干部。

公开通报曝光6起工作推动不力典型案例

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十堰市还综合运用提级办理、联点包案、指定管辖、异地办案等办法,一批案情重大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被查处。去年9月,该市纪委监委将郧西县辖区内的一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提级办理,指定丹江口市纪委监委管辖,该案仅用4个多月被查结,对6名涉案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其中5名涉嫌犯罪的留置对象被移送司法机关。

针对涉黑涉恶线索征集,该市严格落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和“签字背书”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点对点”衔接,在线索移送、同步办理、案件会商、结果反馈等环节,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通力配合,合力打好扫黑除恶“歼灭战”。

十堰还加大督导问责力度,出台问责工作办法,对失职失责、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的,一律问责到底。对隐瞒线索、跑风漏气、查而不力、压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涉黑涉恶人员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公开通报曝光。截至目前,该市已开展两轮专项督导检查,对6起工作推动不力典型案例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开通报曝光。(李平,孙明权,刘先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