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前,湖北宜昌、黄石、仙桃三地通报12起典型案例。

宜昌

宜昌市纪委通报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原宜昌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登记注册科副科长汪斌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5月,汪斌接受服务对象宴请,为服务对象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手续提供便利。汪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原宜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原宜都市质监局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审批报销差旅费、虚开发票冲抵单位购买烟酒费用等违纪违规问题。该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彭其柱,党组成员、副局长金勇,综合科科长林春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稽查分局局长肖卫华,计量所所长孔祥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会计袁莉萍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相关人员上交违纪所得。

3、枝江市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佘信全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8年9月,佘信全在枝江市某饭店为女儿操办婚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同时,佘信全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问题。佘信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主动退还。

黄石

黄石通报4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鄂东医疗集团黄石市中心医院副院长张杰荣等人向管理服务对象转嫁旅游费用问题。2017年4月,鄂东医疗集团黄石市中心医院普爱院区肿瘤内科主任王钢胜邀请张杰荣到海南参加会议并旅游消费,张杰荣因有事不能出行,遂安排其妻儿与王钢胜一起到海南旅游,共计花费1.6万元。王钢胜将此次旅游所有开支的票据交给该院普爱院区放疗中心原主任靳光华(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被开除公职)处理,靳光华找到与该院有业务往来的某公司业务员刘某,并让刘某以“赞助费”的名义予以报销。2019年3月,张杰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钢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资金。

2、大冶市还地桥镇屏山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付和斌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问题。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付和斌在主持屏山村工作期间,授意屏山村村委委员、华隆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屏山村下属企业)出纳干露琳将收取的该村辖区内企业上交款共计12.8万元不入该村财政账户,并将其中的11.58万元用于支付屏山村违规招待、公款送礼、违规租车等费用。时任屏山村党总支副书记、纪检委员刘会胜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督失职失责。2019年3月,付和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干露琳、刘会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阳新县应急管理局干部程时国违规操办乔迁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1月23日,时任阳新县安监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程时国在阳新县兴国镇某餐馆举办乔迁宴,以当面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邀请该局9名同事参加宴请,并违规收受同事所送礼金共计2800元。2019年3月,程时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4、黄石港区教育局副局长李军梦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8年8月,黄石港区某小学班主任赵某请托他人邀约李军梦协调解决其请托事项,李军梦接受并邀请该小学领导一起参加宴请,并在席间收受了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2019年2月,李军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并追缴违规收受的礼品及相关费用。

仙桃

仙桃通报5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李运鸿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9年1月19日,时任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运鸿为个人私事请托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傅涛帮忙,在本单位食堂宴请傅涛等人,并安排办公室副主任王贤木等人筹备宴请。事后,王贤木利用空白公函虚列事由,办理了此次宴请费用1260元的财务手续。王贤木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李运鸿、傅涛、王贤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有9名参加宴请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2、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指导科副科长刘治华违规参与他人喜庆事宜问题。2018年10月,刘治华得知科长要为女儿操办婚事消息后,自作主张收取了16名同事礼金向科长送礼,被科长拒绝。事后,刘治华将礼金予以退还。刘治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市客运总站运调中心副主任陈勇祥违规操办孙女“百日宴”问题。2018年12月8日,陈勇祥违规操办孙女“百日宴”,接请并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陈勇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收礼金被责令全部退还。

4、胡场镇三步村原党支部书记许名凯、村主任冷丙斗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1年11月至2016年6月,许名凯、冷丙斗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报销吃喝费用。许名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冷丙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长埫口镇剅东村原党支部书记梅德发、原村副主任江树生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2月,梅德发安排江树生虚列房屋搬迁套取资金,用于冲销吃喝费用。梅德发、江树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