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18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18年该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49天,优良率为70.1%,三类及以上水质湖泊达到11个,增加3个。

大气防污进入协同防控深水区

根据统计,2018年武汉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46天、良203天、轻度污染85天、中度污染17天、重度污染4天。全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较2017年同期少2天,下降0.6个百分点。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二处处长罗巍表示,从整体上看,该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19(反映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臭氧六种污染物污染程度),较2017年下降4.9%,表明武汉空气质量逐年改善。从具体的污染物来看,与2017年相比,6类主要污染物中5类超标天数下降,但臭氧超标天数大幅增加14天。“这意味着武汉的大气污染防控将进入臭氧和细颗粒物PM2.5协同防控的深水区。”罗巍介绍,自2013年PM2.5纳入空气质量检测后,可吸入颗粒物等一次污染物一直是大气污染防控的重点,也取得了良好成效。武汉2018年PM2.5、PM10年均浓度较2013年分别下降47.9%、41.1%。

罗巍称,与可吸入颗粒物不同,臭氧污染并不是由污染源直接排放所致,而是污染源排放到空气中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一氧化碳等,在空气中进行光化学反应产生的,是典型的二次污染,防控难度更大,需要多污染物排放的协同控制。

据介绍,今年武汉将加强对臭氧污染的治理和管控,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水泥、烧结砖瓦行业错峰生产和煤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汽车维修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同时,出台老旧车辆淘汰补贴以及重型柴油车尾气治理“以奖代补”政策。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车、砂石料运输车等重型柴油车尾气净化装置安装工作,减少机动车的氮氧化物排放。

三类及以上水质湖泊增加3个

公报显示,2018年武汉166个湖泊中,1个湖泊达到Ⅱ类水质,10个湖泊达到Ⅲ类水质,51个湖泊达到Ⅳ类水质,53个湖泊达到Ⅴ类水质,47个湖泊劣于Ⅴ类水质。与2017年相比,水质类别为Ⅲ类及以上的湖泊增加3个,水质类别为劣Ⅴ类的湖泊减少1个。按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评价,14个湖泊为中营养状态,81个湖泊为轻度富营养状态,53个湖泊为中度富营养状态,14个湖泊为重度富营养状态。

62个有功能区类别标准的湖泊中,达到水质功能区类别标准的有18个,占29.0%,与2017年相比减少4.3个百分点。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水质优良(Ⅲ类及以上)的湖泊比例有所上升,劣Ⅴ类湖泊比例略有减少。

该市生态环境局污防一处处长管筱武表示,武汉的湖泊多为中小型浅水湖泊,水体自净能力不强,生态承载力有限,容易被污染且生态修复耗时长,因此,湖泊水污染治理要精准、系统、持久,截污和生态修复多措并举,确保水质逐年稳步改善。

武汉11条主要河流30个断面中,9个断面达到Ⅱ类水质,13个断面达到Ⅲ类水质,6个断面达到Ⅳ类水质,1个断面劣于Ⅴ类水质。24个断面水质达到功能类别标准,占82.8%。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等。从2016起,府河武汉段4个监测断面水质连续3年达标。与2017年相比,2018年府河太平沙断面、通顺河黄陵大桥断面和港洲村断面、沙河旧街断面、倒水冯集断面水质有所好转,通顺河挖沟泵站断面水质明显好转,倒水龙口断面水质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