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人所熟知的常识。然而,却总有人抱侥幸心理。

荆门警方6月13日通报,3月6日至5月31日,该市共查获酒驾等“三驾”违法行为1227起。

3月6日,荆门市全市公安机关启动了酒驾醉驾毒驾(简称“三驾”)常态化整治工作,不论是风雨天,还是白天黑夜,不论节假日,始终高压频繁地“查酒驾”。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荆门查获“三驾”违法行为1227起,其中饮酒驾驶1021起(同比增长185%)、醉酒驾驶198起(同比增长187%)、毒驾8起。

分区域来看,荆门城区和钟祥市查获的酒驾数最多。其中,荆门城区查获酒驾371起(同比增长110%)、醉驾107起(同比增长386%),醉驾占比22.4%。钟祥查获酒驾246起(同比增长138%)、醉驾17起(同比增长467%),醉驾占比6.46%;

目前,荆门警方对醉驾刑事立案192起,已刑事拘留醉驾人员151人,吊销驾驶证128起。

据悉,3月6日至5月31日,荆门全市因酒驾导致交通事故共39起,死亡11人,受伤35人。全市因醉驾导致交通事故11起,死亡1人,受伤13人。

荆门警方表示,将继续保持对“三驾”高压严管态势,频次不减、力度不减、声势不减,对于查获到的醉驾行为坚决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即:一律刑事拘留,一律移送起诉,一律如实录入系统,党员或者国家公职人员一律移交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二次酒驾人员一律无码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