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制造违约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今日,记者获悉,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法院昨日上午公开宣判一起以大学生为主要目标的校园“套路贷”涉黑案,12名被告人一审被依法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此案也为该区首起“校园套路贷”涉黑案件,12名被告人平均年龄25岁。   

利用线上APP开展借贷业务套住在校大学生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1月,徐某祥(另案处理)的母亲注册成立了武汉氿衡汇丰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3至4月始,李某伟与徐某祥开始共谋并实施校园“套路贷”犯罪业务,在接下来的5月、6月开始为实施犯罪建立线上贷款业务APP、租赁办公地点和住宿地点,后又陆续招募人员。2017年9月至12月期间,该组织继续多次在辖区及相邻市区高校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在线上以“钱哗哗”为名,线下以“百惠”“新生贷”为名,从事以在校大学生为主要借款对象的“套路贷”业务。2017年3月至12月期间,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19起23人,敲诈勒索共计人民币363419元;非法拘禁1人达69小时。

诱骗签订高额虚假借款合同,还非法拘禁借款学生

该组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司式合法经营”掩盖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骗被害人签订高于实际借款金额两倍甚至几倍的虚假借款合同,并保留虚假借款证据,除收取高额利息之外,巧立并强收担保费、中介服务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该团伙故意制造违约或肆意认定违约,他们以还款逾期几个小时、电话无人接听、在其他平台有借贷、提前一次性还款等为由肆意认定违约,甚至不告知借款人具体还款方式、随意编造事由来故意制造违约。此外,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强行通过“转单平账”“过桥”等手段,在短时间内迅速抬升借款人的债务。为了“索债”,李某伟等人采取滋扰“谈判”、言语威胁、非法拘禁、泼油漆等软暴力手段,甚至殴打、聚众斗殴的方式,利用借款人不敢举报、控告的恐惧心理,逼迫借款人偿还远高于实际借款的金额。在校大学生秦某向“钱哗哗”APP借款5000元,李某涵让其签订人民币10000元的双倍借款手续,实际给付5000元,此后,秦某陆续按时还款5462元。一个月后被告人李某伟指使其手下驾车将秦某强行从学校带走,并将其拘禁在酒店、当铺等处。为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该犯罪团伙成员否认秦某已还款额的事实,并通过暴力殴打、人身控制等方式迫使其支付人民币17000元,非法拘禁时间达18小时。

团伙12名成员一审均获刑

法院审理认为,12名被告人形成较为稳定的,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支持该组织活动,并通过暴力、威胁、滋扰、纠缠等手段,在辖区乃至本市及周边范围内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当地人民群众受到严重滋扰,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正常合法经营的金融行业造成较大冲击;对行政管理部门、治安部门的规范管理亦造成不良影响,该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构成要件。

经审理,东湖开发区法院依法判处首要分子李某伟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组织成员也分别以各自所犯罪名被判处二年四个月至十一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一定数额罚金。     

据悉,案件审理期间,该院加大追赃力度,部分被告人家属退还大部分赃款,追回赃款人民币共计254000余元、没收犯罪工具车辆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