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有网友在《荆楚问政》上发帖称:监利县柘木乡天育中学和天育小学通过学生家长委员会,向天育中学每位学生每学期收取400元托管费,向天育小学收取每位学生每学期300元托管费,请问这是乱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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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就此问题回复:为解决留守儿童、留守少年无人看管的问题,天育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物价厅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监利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实施意见》(监教体基〔2018〕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该校对有需求的学生提供了托管服务。 2018年秋季天育学校正式开展托管服务,首先成立了各班级家长委员会,由班级家长委员会推荐组建了年级家长委员会,再由年级家长委员会推选出学校家长委员会,最终经学校家长委员会商议出台了《关于学校开展学生课后在校托管工作服务的实施方案》,此方案经学校家长委员会表决、签字通过。为了让所有家长了解托管工作的方案及意义,学校发放了《致家长的一封信》,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大走访活动,通过宣传上级政策,得到了家长和学生的一致赞同。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根据家长委员会讨论,依据托管学生的时间及参照周边同类地区的标准,天育学校向参与托管服务的学生收取托管费(天育小学每生每期300元,天育中学每生每期400元),对于没有缴纳托管费的学生,天育学校一样对其进行托管服务,并没有进行强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