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技工院校招生及技能人才

待遇政策解答

问:我省技工院校招生对象是哪些?

答:(一)初、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企业职工、退役士兵、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

问:如何申请读技工院校?

答:(一)入学方式。技工院校实行自主招生,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籍注册。(二)报名方式。凭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等登记入学,一寸红底免冠彩照2张等报名办理入学手续。

问:读技校一般要读几年?

答:(一)中级技工班:1.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2.高中毕业生学制2年。(二)高级技工班:1.对口专业达到中级技能水平学生学制2年;2.高中毕业生学制3年。(三)预备技师班:1.对口专业达到高级技能水平学生学制2年;2.对口专业达到中级技能水平学生学制3年;3.高中毕业生学制4年。

问:技校是每天都要在学习吗?可不可以灵活参加学习?

答:(一)全日制教育。初、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其他愿意参加全日制教育的人员,在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在校学习。(二)非全日制教育。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利用业余等灵活时间参加学习,完成培养计划并修满学分。(三)短期培训。技工院校常年开设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复员退伍军人技能培训、技能扶贫培训等各种短期培训班。培训结业后,经考核合格,可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

问:我省这几年技校毕业就业怎么样?

答:技工院校与用人单位实行“订单招生、定向培养”,就业率长年保持在98%以上。用人单位聘用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并按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实习和就业创业补贴政策(鄂办发[2017]44号文件)。

问:作为技能人才,能享受到什么待遇?

答: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我省不断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明确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与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待遇相同;明确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在工资、带薪学习、休假、出国进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同时,具有中级工以上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可在就业地按程序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有学历证

也有职业资格证

我省把技能人才评价权放到企业,建立以职业能力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对东风汽车公司、葛洲坝集团、三江航天集团等100多家省部属大中型企业开辟了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绿色通道。

引导大中院校开展过程化考核评价,突出对学生的职业技能评价,使院校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我省中职院校基本上实行了“双证书”制度,80%的高职院校和20%的普通高等院校开展了技能评价工作。

技工院校优秀教师

可赴德国培训

提升办学实力,我省有21所技工院校列入国家中等职业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项目,有14所重点技工院校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5所技工院校列入中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项目。

实施“百名优秀技能人才提升工程”和“百名技工院校骨干教师培养工程”,每年选派100名优秀技能人才到国内先进省市开展职业技能交流活动,选派100名技工院校骨干教师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进行培训,组织一批技工院校优秀骨干教师赴德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进行培训。

“湖北工匠”评选表彰

每人奖励50万元

我省做好国家级表彰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推荐工作,全省共有12人获中华技能大奖、85人荣获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8个单位获“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

组织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技术能手、湖北省首席技师等省级选拔活动,省政府表彰两届湖北省技能大师共20名、技术能手355人,公布了三届首席技师名单共300人。全省共有149名技能人才获得国务院和省政府专项津贴。

每两年开展“湖北工匠”评选表彰,每次评选10名“湖北工匠”,由省政府表彰并奖励每人50万元。

冲刺世界技能大赛

选手教练等均有奖励

我省出台政策规定对职工技能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选手,可以直接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以积极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为龙头,我省每年组织开展省级竞赛超过100个,参赛选手达50多万人次,表彰技术能手、晋升职业资格等级1500多人次。

分别奖励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及优胜奖获得者每人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入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及代表中国队参赛的湖北选手、教练、专家团队、训练基地分别奖励5万-10万元。

2019年湖北省技工院校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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