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7月11日讯 7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鄂银保监罚决字〔2019〕36号),因贷款支付审查不严,导致违反受托支付规定,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被罚款20万元人民币。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作出以上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6月28日,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五)项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