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7月12日讯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7月9日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鄂银保监罚决字〔2019〕37号),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严格执行内部轮岗制度,部分重要岗位人员轮岗不到位,被处以罚款30万元人民币。对此,汉口银行方面7月12日回应表示: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汉口银行的前身是成立于1997年12月、在原武汉市62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和1家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武汉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更名为武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更名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此之前,湖北银保监局公布的鄂银保监罚决字〔2019〕13号处罚显示,汉口银行存在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行为,被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在更早些时候,1月15日,湖北银保监局合计向辖区内2家银行开出11张罚单,其中,汉口银行及相关责任人领了8张罚单,汉口银行三项违规案由被罚100万元。湖北银保监局针对汉口银行三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进行处罚,主要包括:违规为项目建设提供融资;借助通道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并承担实质性风险;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信贷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