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周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近日,随着湖北省竹溪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县农投公司原经理周成痛哭流涕。这名以“能干”“低调”示人的年轻干部,因受贿246.71万元、贪污15万元,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在此之前,组织曾两次给予周成改过自新的机会。2014年,周成因为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初,周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再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然而,他不但没有珍惜组织挽救的机会,还一错再错,直至今年1月,周成因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巨额贿赂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周成参加工作后,起初一直在财政部门工作,2013年调任县农投公司经理,私欲开始不断膨胀,产生了攀比心理。“看到和我差不多大的人住高档小区、买豪华轿车,我的心理防线动摇了,我也想住好房、买好车啊……”周成坦白,自此开始,他便利用手中的权力疯狂“捞钱”,从开始收老板送的购物卡、加油卡,到违规兼职取酬,再到受贿索贿,一发不可收拾。

利用担任县农投公司一把手的便利,周成在投融资、工程发包、工程款结算等关键环节为老板搞“特殊照顾”,从中大肆收受贿赂。2016年,在周成的操纵下,湖北某融投资公司中标一笔与农投公司合作的6000万元融资业务,该公司经理岳某为了维系长期合作的关系,一次性送给周成现金18万元。不久,该公司又借用资质中标了一笔1亿元融资大单,而周成也再次收到了岳某30万元的“现金回馈”。此外,周成还收受某生态环境工程公司经理阳某某现金15万元,促成该公司承揽了某大道绿化工程;收受某能源公司法人柳某某60万元,帮其获得保障房和棚改房的建设工程……直至案发,周成共收受贿赂达23次240多万元。

不止于此,周成在兼任某生物医药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明知党员干部不得兼职取酬,他仍然在该公司领取了27万元的高额薪酬。周成还以困难补助、争取项目的名义,套取财政资金,贪污公款15万元用于家庭和个人支出。

“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我要从灵魂深处进行检讨和悔悟,我对不起组织多年的培养,对不起父母的养育和家人的爱护!”留置期间,周成写下了长达200多页的忏悔书,后悔“醒来太迟”。一犯再犯终无法回头的周成案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摒弃侥幸心理,慎用手中权力,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