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公函当作吃喝“通行证”,湖北这个党组副书记被点名

7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针对违规公款吃喝隐形变异问题各地查找“病灶”推动制度细化具体化》文章,文中提到了不少违规公款吃喝的典型案例。其中,湖北省潜江市物价局党组副书记邹祖建被点名。

文中提到,今年以来,截至5月底,全国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906起、处理449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92人,均居查处总数第三位,说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仍比较突出。主要有以下三种现象值得警惕。

现象一:走“暗门”销账,公务接待上高档酒水

公务接待有明文规定,严禁上高档酒水。少数公职人员通过“做大支出、做多人员”、拆分单据、虚列会议、套取资金等方式,走“暗门”销账,为公务接待提供高档酒水。

比如,河南省气象局原局长赵国强等人在洛阳调研期间,接受超标准接待,其中违规饮用3瓶高档白酒共计3930元,洛阳市气象局采取拆分单据、虚列会议费等方式公款报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党工委书记谭志龙违规安排采购6瓶总价2.55万元的高档白酒用于接待,分3次虚列开支报销费用。

现象二:“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

为“掩人耳目”,吃喝费用报销“移花接木”。有的以公务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公款吃喝费用;有的利用职务之便,将违规吃喝费用转嫁给相关企业;有的利用工作关系,到管理服务对象单位食堂等接受吃请。

比如,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原厅长马清贵,多次在北京个人用餐或接待用餐签单记账,消费1.73万元,由下属公司支付;安徽省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刘朝中,带队对宣城市开展督查期间,先后3次违规接受被督查单位、企业组织的宴请。

现象三:把公函当作吃喝“通行证”,用合规形式掩盖违规问题

公务接待要求凭函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有的公职人员把公函当作吃喝“通行证”,公款吃喝后顶格报销、一函多餐、化整为零、互换公函、使用“空白函”等,违规报销费用。比如,湖北省潜江市物价局党组副书记邹祖建4次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使用空白公函编造接待事由报销上述费用。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2017年1月至11月,邹祖建4次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活动。局办公室主任郭丽三次违规参与吃喝,并在邹祖建安排下,使用空白公函编造接待事由报销了上述吃喝费用。2018年9月,邹祖建、郭丽等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