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武汉7月23日讯 湖北省咸宁市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至6月该市纪检监察工作情况,通报透露,经咸宁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报请该市市委批准,咸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原支队长程隽逸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通报称,程隽逸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庇护,使其免受刑事追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同时又伙同涉赌人员向多名公安人员行贿,涉嫌行贿罪。程隽逸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全无,以权谋私,执法犯法,私欲膨胀,充当涉赌人员“保护伞”,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

梳理发现,从去年12月到今年1月短短2个月内,咸宁公安系统有3名重要官员落马,分别是通山县副县长、局长姚承毅,咸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程隽逸,咸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陈江涛。其中姚承毅、程隽逸在去年12月25日同时被宣布落马。(中国网湖北 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