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武汉7月23日讯 湖北省咸宁市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至6月该市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会上通报了咸宁市政协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原主任、市房产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勤才等四起典型违纪案例。
经查,李勤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
经咸宁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报请市委批准,李勤才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咸宁市房管局官方网站2016年4月19日刊发的《市房管局召开新任局长履职见面会》文章中,李勤才以原党组书记、局长身份作了离别感言,回顾了任期十三年来的经历和感受。(中国网湖北 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