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地表水考核断面2019年1月至6月水质情况通报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3号)要求,对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水质断面进行了监测评估,现将2019年1月至6月水质情况通报如下:
湖北开展监测的113个(荆州市虎渡河黄山头断面未开展监测)地表水考核断面中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断面96个,占85.0%;水质符合Ⅰ~Ⅲ类的断面92个,占81.4%;水质为劣Ⅴ类的断面6个,占5.3%。黄石市、鄂州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等6个城市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较好,考核断面达标率100%;随州市、襄阳市、咸宁市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较差。斧头湖江夏湖心等断面(点位)未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各地断面的具体名称、水质目标、达标时限和水质情况详见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sthjt.hubei.gov.cn)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7月29日